广东省肇庆市公安消防局运兵车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肇庆市公安消防局的委托,于2016年1月8日发布对“广东省肇庆市公安消防局运兵车设备采购项目(YLZB2015-097)”公开招标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以下更正,本更正公告所列述的更正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一、需修正的事项及内容:
序号 | 评审分项 | 评分说明 | |
内容 | 分值 | ||
1 | 产品技术参数相应 | 10分 | 根据招标人所投设备的性能、参数对用户需求书所作要求的整体响应程度及满足情况程度进行综合评审。 优:10-8; 良:7-5;一般:4-3; 差:2-1。 |
20分 | 根据招标人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对带“▲”条款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全部满足得满分,未响应带“▲”条款的一个扣3分,最低0分。 | ||
2 | 车厢骨架内外防腐处理 | 5分 | 采用整车阴极电泳工艺加3分,采用分片电泳工艺加2分,磷化处理及其他工艺不加分;(提供电泳车间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不提供不得分) |
3 | 车身外观造型 | 2分 | 整车外观情况进行横行比较,具有明显特点及车身流线形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投标人须提供车型外观彩页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
4 | 通过性能 | 2分 | 通过性能较好,接近角≥10°的得2分,其余得1分; |
5 | 车载科技情况 | 3分 | 具有车联网平台的得1分; 具有掌上车联网的得1分; 车联网平台获得奖项的得1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6 | 新科技配置 | 5分 | 车辆配备道路自动限速控制系统的得1分; 车辆配备智慧驱动控制系统的得1分; 车辆配备自动大灯辅助系统的得1分; 车辆配备节油驾驶提醒系统的得1分。 |
小计 | 4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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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正为:
序号 | 评审分项 | 评分说明 | |
内容 | 分值 | ||
1 | 产品技术参数相应 | 1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性能、参数对用户需求书所作要求的整体响应程度及满足情况程度进行综合评审。 优:10-8; 良:7-5;一般:4-3; 差:2-1。 |
23分 | 根据投标人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对带“▲”条款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全部满足得满分,未响应带“▲”条款的一个扣3分,最低0分。 | ||
2 | 车厢骨架内外防腐处理 | 3分 | 采用整车阴极电泳工艺得3分,采用分片电泳工艺得2分,磷化处理及其他工艺不加分;(提供电泳车间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不提供不得分) |
3 | 车身外观造型 | 2分 | 整车外观情况进行横行比较,具有明显特点及车身流线形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投标人须提供车型外观彩页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
4 | 通过性能 | 2分 | 通过性能较好,接近角≥10°的得2分,其余得1分; |
5 | 车载科技情况 | 3分 | 具有车联网平台的得1分; 具有掌上车联网的得1分; 车联网平台获得奖项的得1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6 | 新科技配置 | 4分 | 车辆配备道路自动限速控制系统的得1分; 车辆配备智慧驱动控制系统的得1分; 车辆配备自动大灯辅助系统的得1分; 车辆配备节油驾驶提醒系统的得1分。 |
小计 | 4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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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内容不变。
三、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项目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通知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四、顺延开标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1、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2月4日下午5:00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2月5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2月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4、投标及开标地点/地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1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5、投标保证金须于2016年2月4日下午17:00前到账。
五、联系事项
a.采购人:广东省肇庆市公安消防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8-2736298
b.监管部门: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8-2232802
c.采购代理机构: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58-2232922
传真:0758-2232900
联系地址:肇庆市建设二路2号宏基楼304室(市第二人民医院对面)
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