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福和家园三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补充公告2
补充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阜阳市福和家园三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XAZBBC2015035)现对招标公告作出如下补充修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电梯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须在二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外币);
2、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法定质检部门颁发的电梯制造A级资质;制造厂家在安徽省内设有分公司,分公司具有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且制造商成立10年及以上,以保证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3、电梯制造商须具有ISO9001:2008、ISO14001、OHSAS18001体系认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在开标日的前五年内具有已经安装完毕且已全部通过质监部门安全检验合格电梯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须提供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
5、所投进口产品应符合国际通用标准;进口配件交货时须提供原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通关的报关单位等证明材料;
6、电梯制造商须在安徽省阜阳市辖区内设有固定维保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被暂停业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
投标报名时间延长至2015年 4 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同下)。
安徽省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