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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开启公车入围采购专用车采购占1/2

作者:王骁 发布于:2019-11-29 09:10:4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11月初,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就2019年车辆采购供应商入围招标项目进行公开入围选型。
 
  本次采购共分为8个包,第一至第八包采购内容依次为轿车、越野车(SUV)、商务车(MPV)、客车、皮卡车、叉车、装载车和消防车。本次入围采购将于11月29日开标,入围的供应商将获得自入围通知书发放之日起2年的入围有效期。
 
  据介绍,本次入围招标仅针对单位购车,因此所投车型必须严格按照限定的价格和排量进行报价。体现了公车改革在央企国企当中的深入落实。
 
  经营、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有标准
 
  2015年,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并取消了为退休、离任或者调离本企业的人员配备的公务用车。
 
  同时还规定,中央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商务接待、执纪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除此以外,央企还保留了商务接待用车、执法用车等车辆。但均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数量。
 
  其中对合理控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提出了详细要求。
 
  《实施意见》规定,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不高于中央企业副职负责人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在不含车辆购置税的情况下,新购置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要符合“双18”标准,也就是购车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要控制在购车价格38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严格遵循这一标准,以免投标无效。
 
  同时,中央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须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企业要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控制数量,集团总部原则上不超过2辆。
 
  央企消防车采购需求大
 
  在本次车辆采购项目中,有四个分包涉及专用车采购。其中,除了除了采购叉车、装载车等涉及仓储、运输等业务的专用车外,消防车也在采购产品之列。
 
  作为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中储粮负责中央储备粮棉油的经营管理,要对中央储备粮的总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总责。从近年中储粮车辆入围采购的情况来看,消防车也是其必采车型。
 
  事实上,不仅仅是中储粮,如油田、石油公司、炼油厂、油库、钢厂、烟草、纺织厂、民航机场等,在消防保障方面均需要较大的投入,因此对消防车等应急保障车辆也有很大的采购需求。此外,总体上来看,我国消防车保有量仅3万多辆,消防车市场仍存在约1.3万-2.8万辆缺口。这对于消防车供应商来说,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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