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中直机关车辆租赁公开招标开标

作者:王少玲 李金鑫 发布于:2015-12-28 16:53: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12月24日下午2点,中新大厦开标室内已经坐了半屋子人。这一天,是中直机关2016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开标的日子。距离3点的开标还有一个小时,但已经有投标企业开始等待。

 中直机关车辆租赁公开招标
中直机关车辆租赁公开招标
 
  这次车辆租赁公开招标采购是中直机关第二次采购, 12月9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有关规定,就中直机关 2016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 ZC-CZB15209)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此次招标内容为中直机关及其下属单位提供汽车租赁及包车服务。本次招标分三包。(投标人可投报其中的 1包或若干包)。
 
  第一包:京内汽车租赁服务(提供京内 9座以下的车辆租赁服务(不含司机),用于会议用车及临时租赁等)。拟确定 5名中标人。
 
  第二包:京外汽车租赁服务(提供京外地区 9座以下的车辆租赁服务(不含司机),用于会议用车及临时租赁等)(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市、河北省、陕西省、江西省)。拟确定 5名中标人。
 
  第三包:京内包车服务(提供京内包车服务(含司机),用于集中出行、会议用车等)。拟确定 10名中标人。
 
  当每包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不少于三家,但少于或等于该包拟确定的中标人数量时,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该包除评标得分排名最后一位的投标人外,其余合格投标人均为中标人。当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三家时,该包按废标处理。
 
  同时还应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第一包:具有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颁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
 
  第二包:京外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市、河北省、陕西省、江西省)拥有合法经营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要求备案管理的,还须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
 
  第三包:具有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另外此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拒绝具有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同时投报同一包,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据悉,中直机关目前对汽车租赁并无特殊需求,因为这是第二次采购,所以仍在数据收集整理阶段,更多的信息还需进一步整理。
 
  24日下午3点整,项目准时开标。此次公开招标共有35家企业投标,投标企业对此次项目都非常重视,中青旅项目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去年因为得知采购项目时间太晚,错过了投标时间,因此今年一直在网上关注,积极准备投标。该项目负责人还向记者表示,公开招标过程电子化,非常便捷,节省了很多时间,操作感受良好。
 
  记者获悉,此次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将于下周公布,投标企业请耐心等待。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