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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公务用车补贴标准划分为4档

作者: 发布于:2016-08-02 09:56:29 来源:云南网

   28日,西双版纳州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视频动员大会暨封车启动仪式,对全面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组织好、实施好我州车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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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唐家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积极稳妥推进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坚持应改尽改,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全州车改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严格参改机构和人员、范围、车辆留用数量及比例等,确保应改尽改、一次成功。改革中要把握好以人为本、公开透明、全面规范的问题。要坚持多措并举,有效保障公务出行。我州方案明确了实行定向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方式,分类保障公务出行。要坚持从严从紧,强化制度管控衔接。要规范补贴、管好车辆、加强政策衔接。要坚持自上而下,分级分类推进改革。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纪律约束,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按时完成车改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宣读了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西双版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等单位部门负责人结合自身职能,对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提出要求。
 
  据悉,这次公车改革补贴标准划分为4档,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按月随工资发放给个人。州直党政机关率先实施改革;各县市8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省垂直管理单位要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驻在地同步推进;州、县、乡三级在改革过程中,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必须与公车的封存停驶同步。全州党政机关改革完成后,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将适时启动全州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车改,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我州车改工作。
 
  按照中央要求,公务用车改革必须严格以下6个方面的纪律:一是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二是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三是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四是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五是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六是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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