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2015-2016年度清雪车辆租赁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2015-2016年度清雪车辆租赁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2015-2016年度清雪车辆租赁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JRC2015S394(S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延顺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112321-81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
联系方式:殷长利181430530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齐延顺 0431-85112321-81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内容:冬季清雪车租赁服务(负责冬季清雪任务)详见采购清单
项目地点:长春市宽城区
服务期限:2015-2016年度清雪期
质量标准:合格
清雪车数量及标准
投标单位须有40台及以上清雪车辆。
车容车况良好,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各项保险齐全,除交强险、司乘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外,要附加不计免赔险,并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要确保所有车辆保险及时续保无脱保,各项保险手续齐全。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近三年有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拒绝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14日 08:30 至 2015年10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自有营运车辆证明材料、驾驶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4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4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2015-2016年度清雪车辆租赁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2015-2016年度清雪车辆租赁入围项目已由宽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采购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2015-2016年度清雪车辆租赁入围项目
2.2招标内容:冬季清雪车租赁服务(负责冬季清雪任务)详见采购清单
2.3项目地点:长春市宽城区
2.4服务期限:2015-2016年度清雪期
2.5质量标准:合格
3、清雪车数量及标准
3.1投标单位须有40台及以上清雪车辆。
3.2车容车况良好,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
3.3车辆各项保险齐全,除交强险、司乘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外,要附加不计免赔险,并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要确保所有车辆保险及时续保无脱保,各项保险手续齐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4.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
4.3近三年有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
4.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6拒绝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自有营运车辆证明材料、驾驶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5.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4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宽城区政府采购网和长春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联系人:殷长利 联系电话:181430530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联系人:齐延顺 联系电话:0431-85112321-816
传真:0431-85199868 邮政编码:130021
监督部门:长春市宽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99039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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