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黄坛、水车、一市、越溪四个区域城乡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服务的采购公告
宁海县黄坛、水车、一市、越溪四个区域城乡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服务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08-28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宁波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和宁波市、宁海县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受招标人宁海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现就宁海县黄坛、水车、一市、越溪四个区域城乡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审查条件并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ZCZ-NB2015200616 |
二、项目概况: |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黄坛、水车、一市、越溪行政区域的城乡客运线路在宁海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中民营整合较为困难,根据宁海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的相关文件精神,先由县公交公司收购,收购资金891万元(含21辆富余运力收购246万元),收购车辆85辆,其中永营客运公司(黄坛)26辆、昌顺客运公司(水车)12辆、吉顺公运公司(一市)36辆、康安公司(越溪)11辆。现由县交通运输局对黄坛、水车、一市、越溪4个区域城乡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的6年经营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经营者,拟投放城乡公共汽车客运车辆65辆,其中黄坛区域21辆、水车区域9辆、一市区域20辆、越溪区域15辆,中标的经营者在一次性向县公交公司支付中标线路拟投放车辆的收购费用后,按年度享受政府的财政补贴(政府财政补贴按实际中标价格计);中标区域拟投放车辆的收购费用根据规划的线路及拟实际投放车辆数量计算收购费用,城区至乡镇的长线车辆收购单价为11万元/辆,乡镇之间或乡镇至村的短线车辆收购单价为7万元/辆,按照招标运行方案,具体为黄坛区域232万元,一市区域184万元,水车区域99万元,越溪区域141万元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4个标段: 标段1,黄坛区域6年经营服务项目,包括城乡客运线路14条、运营车辆21辆及经营权和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的运营方案)。 标段2,一市区域6年经营服务项目,包括城乡客运线路7条、运营车辆20辆(短线9辆)及经营???和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的运营方案)。 标段3,水车区域6年经营服务项目,包括城乡客运线路7条、运营车辆9辆及经营权和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的运营方案)。 标段4,越溪区域6年经营服务项目,包括城乡客运线路4条、运营车辆15辆(短线6辆)及经营权和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的运营方案)。 本次招标允许潜在投标人同时对1~4个标段进行投标,按投标结果允许同时中1~4个标段 经营期限:经营年限为6年(遇政府政策性调整除外)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在开标后进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及以下资格审查条件,如无以下资格,不作为有效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用的客运车辆或者相应的车辆购置资金; (3)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合理、可行的营运方案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5)投标企业连续二年(2013和2014年度)每年盈利并且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税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报税营业额年度合计数证明资料或中介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投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予确认)或县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客运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宁海县公路运输管理所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否则不予确认);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8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83555215。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5年09月07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五楼) |
六、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09月22日09时00分 |
七、投标地点: | 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六楼 |
八、开标时间: | 2015年09月22日09时00分 |
九、开标地点: | 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六楼 |
十、其他事项: |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6)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顺序装订,投标人必须对提交资料和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 |
采购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忠煜 联系电话:0574-87304840 传真:0574-87329662 联系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75号5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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