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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石家庄市消防支队城市主战消防车采购(进口)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5 11: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石家庄市消防支队城市主战消防车采购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0860-154B15323301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石家庄市消防支队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109

采购人联系方式:于科长    0311-8586218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055039

 

采购内容:城市主战消防9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应具有制造或代理销售权,且具备对所售产品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人应出具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3)整车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825日至20159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

投标截止时间:2015915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915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裕华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价法

 

项目联系人:卢玲菊

联系方式:0311-83055039    13731136087

传真电话:0311-83055026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3055026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国际招标网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完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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