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叉车、垃圾自卸车等车辆公开招标公告
受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的委托 ,对其所需的叉车、垃圾自卸车等车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省内外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吴红政采(车辆公开)[2015]124号。
二、项目名称: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叉车、垃圾自卸车等车辆。
三、项目内容:3吨叉车7辆,5吨垃圾自卸车7辆,装载机2辆。
四、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七、交货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产品供应、拥有汽车生产的丰富经验及相应的技术支持、人才和设备,具备相当的车辆生产改装能力,有一定的开发能力,能在交货期限内保质保量供应车辆,所供车辆已纳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产品目录的企业法人;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汽车制造或代理销售业务的经营范围;
3、制造商应已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目录,具有相应生产许可证资质;
4、具备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资质。
九、供应商资格初审及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上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车辆的生产厂家授权书、报名人及联系电话、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扫描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查合格后方可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吴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络报名参考《关于启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的公告》。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951-7805195。
十 、报名、保证金缴纳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9月1日12:00时止(节假日不办公)。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只接收单位基本户转账或以现金缴纳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里,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交纳账户:
开户银行: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名称:吴忠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心
开户帐号:5001 5545 00036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账 户: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过渡户
账 号:系统内提供随机产生的子帐号
开户行: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CA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入(须在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日12:00时,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在开标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十一、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2日15:00时。
十二、开标时间、地点及其联系方式:
时间:2015年9月2日15:00时
地点:宁夏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联系人:蒋镜如 李丽萍 马 静
电 话:0953-2138216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