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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环境保护局集安市2014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项目车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0 11: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集安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集安市2014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项目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集安市2014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项目车辆采购

项目编号:JXZB2015-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恩驰

项目联系电话:1584409588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集安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集安市云水路9517号

联系方式:王金发0435-62197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恩驰1584409588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810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XZB2015-19

1、 招标条件

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集安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集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2015-12),对“集安市2014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项目车辆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垃圾运输车10辆;垃圾收集车(小卡)14辆;铲车6辆;钩机4辆。

2.2交货地点为:集安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3计划交货期为: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20日

2.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含个体工商户)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二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经济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经营记录。

3.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对每标段招标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只针对部分货物报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8月 10 日至2015年 8 14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解放大路810号长春市国际商务中心B区14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3 30 分,地点为通化市政府政务大厅4楼422开标室(吉林省通化市滨江西路577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当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5年9月3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向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金额为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集安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 王金发      

电    话: 0435-621978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国际商务中心B区14楼(解放大路810号)

联 系 人:  沈恩驰

电话传真: 15844095885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XZB2015-19

1、 招标条件

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集安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集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2015-12),对“集安市2014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项目车辆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垃圾运输车10辆;垃圾收集车(小卡)14辆;铲车6辆;钩机4辆。

2.2交货地点为:集安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3计划交货期为: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20日

2.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含个体工商户)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二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经济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经营记录。

3.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对每标段招标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只针对部分货物报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8月 10 日至2015年 8 14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解放大路810号长春市国际商务中心B区14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3 30 分,地点为通化市政府政务大厅4楼422开标室(吉林省通化市滨江西路577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当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5年9月3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向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金额为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集安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 王金发      

电    话: 0435-621978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国际商务中心B区14楼(解放大路810号)

联 系 人:  沈恩驰

电话传真: 15844095885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3.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含个体工商户)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二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经济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经营记录。3.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应对每标段招标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只针对部分货物报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0日 08:30 至 2015年08月1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解放大路810号长春市国际商务中心B区14楼)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通化市政府政务大厅4楼422开标室(吉林省通化市滨江西路577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应在2015年9月3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向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金额为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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