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黄山市公共汽车公司纯电动公交车、充电桩购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ZCG2017Z177
一、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和预算:
标包一:8米级纯电动客车40辆,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采购预算价为2200万元。
标包二:10米级纯电动客车10辆和购置64个充电桩终端建设方案作为车辆配套设施;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采购预算价为115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2.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时需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近期纳税相关材料和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场所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时需自行提供);
2.2投标人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具有本项目采购标的生产范围,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2.2 投标人须为所投车辆生产厂家;
2.2.3所投车辆车型必须已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
2.2.4所投车辆须通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2.2.5所投车辆公告动力电池工信部目录;
2.2.6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包二的投标人须明确实施本项目所使用的充电桩品牌,提供与该品牌所属企业共同签订的合同协议书(须双方签字盖章,原件备查),充电桩企业不要求唯一合同协议,可同时与其他投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
2.4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5若本采购项目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本条货物适用)
2.6投标人可分别投标包一、标包二;也可同时投二个标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 20日17:30时;
3.2获取渠道: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站投标单位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QQ群:172359788),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投标。
3.3特别提示:
3.3.1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报名;
3.3.2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包人民币肆拾万元整。二标包:贰拾万元整 请于2017年 12月4日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如投标人为非企业法人,可从投标人负责人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特别提示:若本项目非首次发布采购公告的,无论投标人是否首次参加本项目投标,均需按本次规定的保证金缴纳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户 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屯溪支行
标包一账号:2210101021000637138019104
标包二账号: 221010102100063713801910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 4 日9时00 分,地点: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黄山市公共汽车公司
采购人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资口亭81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 13855901191
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君悦华府B座903室
联系人:叶工 联系方式:0559-2324200、15395590601
七、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 0559-2351788
黄山市公共汽车公司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