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市政园林局购买二转车雾炮车、采购湿垃圾减量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园林局委托,就郑东新区市政园林局购买二转车雾炮车、采购湿垃圾减量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市政园林局购买二转车雾炮车、采购湿垃圾减量设备项目
1.2项目编号:郑东公开备[2017]34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基本概况:郑东新区为解决支路背街反复扫,产生二次扬尘、大气治理等解决大气污染及防治工作;
2.2采购预算:约3419万元;
2.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小型电动冲洗车200辆;
二标段:电动垃圾运转车70辆;
三标段:雾炮车20辆;A包单发10辆;B包双发10辆;
四标段:13吨垃圾压缩车2辆;
五标段:8吨垃圾压缩车5辆;
六标段:垃圾中转站转运车10辆;
2.6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须是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个经销商,一家单位只能报一个品牌);
3.3 2014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合同(参考本次招标内容);
3.4供应商须具有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由检察机关针对企业、企业法人和授权委托人所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
3.5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三项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 2017 年9月15日,每日上午 08:3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4:30分时至 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9楼2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交纳的社保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2016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企业社保缴纳凭证和税收交纳凭证(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交纳的证明资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注:以上证件授权委托书、《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包,售后不退;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30日上午9时0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园林局
联系地址:郑东新区才高街东龙大厦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7179445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9楼203室
联系人:孙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558268
采 购 人: 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园林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