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警消防局厢式货车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773-1541GNOB00917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局(以下统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厢式货车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军事单位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上述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优先适用军事单位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其最终解释权归于招标人,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设备及服务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局厢式货车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采购31辆箱式货车,项目预算金额:465万元人民币。
3、技术要求: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并根据各省市使用部门实际使用需求如:使用环境、使用路况等,对该采购项目技术需求提出以下标准,发动机功率不大于90kw,厢体立方数不低于18立方米,额定载质量不低于3.5吨,整车高度不高于2.9米,发动机排量不大于3.0L,车辆燃油为柴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4、付款方式:招标人收到标的物并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合格投标人、产品及服务的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之规定;
(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4) 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等,符合目前国家主管部门的所有市场准入的规定及要求;
(5)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生产设备、人员组织、销售网络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市场销售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8) 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
(9)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厂商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10) 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项目的投标;
(11) 所投产品需具有产品合格证。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8、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
9、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购买方式: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年07月20日起至2015年07月2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有效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厂商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以上内容需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开户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867080112810001
联系人:易奕、王凡
电话:010-68405032
传真:010-68405006
电子邮箱:yiyitym@163.com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万元。
11、投标截止时间: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12日上午09:30分。
1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13、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5年08月12日上午09:30分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4、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易奕、王凡
电话:010-68405032
传真:010-010-6840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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