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8.5米纯电动公共汽车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8.5米纯电动公共汽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8.5米纯电动公共汽车项目
项目编号:HC(1)20170823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桂萍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299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三中路140号
联系方式:杨军0772-282949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桂萍0771-282996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8.5米纯电动公共汽车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在设备、人员、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供货能力,并需满足下列要求:3.1.1 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是汽车设备制造商;3.1.2企业和车型产品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2017年以来国家工信委公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整车通过M3类汽车“3C认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1.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且具有直接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3.3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4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楼308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符合“税总发〔2014〕152号文”要求的三证合一的证件),须为清晰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没有二维码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副本原件核查,否则不予报名;(2)提供《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2017年以来国家工信委公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附:投标产品(汽车)型号的《公告技术参数表》。(3)授权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中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一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公司”或“招标人”)2017年纯电动公共汽车项目已经有关会议通过。现招标人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8.5米纯电动公共汽车项目
招标编号:HC(1)20170823G
2.2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
公共汽车外形尺寸(含本数):
8.5米纯电动空调公共汽车 单位:mm
长 | 宽 | 高 |
8350~8550 | 2390~2500 | 3050~3220 |
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标段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8.5米纯电动空调公共汽车 | 12辆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日历天内(最迟2017年10月25日前)全部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等待甲方初步验收。 |
2.3 招标范围:8.5米纯电动空调公共汽车供货及相关服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深化设计、设备监造、出厂试验检验、包装、装卸、运输、仓储、保险、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支持及质保期售后服务等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在设备、人员、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供货能力,并需满足下列要求:
3.1.1 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是汽车设备制造商;
3.1.2企业和车型产品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2017年以来国家工信委公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整车通过M3类汽车“3C认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3.1.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且具有直接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接受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2017年8月30日,每天上午8:30: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2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楼308室
4.3现场报名时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否则报名无效:
(1)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符合“税总发〔2014〕152号文”要求的三证合一的证件),须为清晰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没有二维码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副本原件核查,否则不予报名;
(2)提供《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2017年以来国家工信委公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附:投标产品(汽车)型号的《公告技术参数表》。
(3)授权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中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成功报名后,凭报名条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同报名时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一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招标网(www.guangxibid.com.cn)发布。
7.联系方式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人: | 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 |
地址: | 柳州市三中路140号 | |
电话: | 0772-2829494 | |
联系人: | 杨军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盖章) | |
地址: |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 |
邮编: | 530022 | |
联系人: | 杨桂萍 | |
电话: | 0771-2829969 0771-2810302(传真) | |
电子邮件: | ||
日期:2017年8月24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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