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垃圾压缩站配套设备及垃圾运输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十个垃圾压缩站配套设备及垃圾运输车采购项目(二次)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编号:SXRC-2017-HB003 | 批复编号:2017年 29号 |
资金来源:节能减排资金 |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
采购预算:665万元 | 保证金: 6万元整 |
采购人:鹤壁市淇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人(联系电话):郭先生0392-3218556 |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马女士 15639202000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政府公共采购办公室 | 联系人(联系电话):邓先生0392-3386210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20套,垃圾运输车5辆。 分包情况:不允许分包,所采购的垃圾压缩设备应为同一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并能够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3、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 要求各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上资质原件。以上资质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 | |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标包,售后不退。采购招标文件的费用: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现金缴纳采购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未缴纳采购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资格。 注: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 |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 5日下午15:00至15:3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9 月5 日下午15:30 |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 二 开标室 | |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010944600026 开户行: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 行 号:31349700866 (2)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 号:402497002016 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将投标保证金汇入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下简称保证金专户)。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标段一缴纳,不能两个及以上项目共同缴纳。 4、投标人或代理机构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有标段号的还需注明标段编号,未在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或注明错误的,会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 5、投标保证金以到达保证金专户内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保证金专户。 注 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以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2.中标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 |
其他说明: 1、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2、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 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4、付款方式:本采购不支付预付款,采购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造价的95%,剩余5%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