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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购置执法工具车(皮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10 11: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31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购置执法工具车及执法装备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85060020002
项目联系人:张博
项目联系电话:0318-5230900
采购人:清河县城管局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县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8299878
代理机构:河北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中华大街281号泰一尚城2-14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5230900
预算金额:8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8月3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8-1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8-1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http://www.qhxfwzx.gov.cn/ggzy网站上公开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国内注册生产或具有经营本采购项目车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或供货能力);3、若代理商须投标提供车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4、同一种品牌同一型号的商品,不能同时出现多家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况,只能按作一家计算,按其授权先后顺序决定,以授权早的为准。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本行业规范标准以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的各项指标
备注: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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