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NCG【2017】267-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建建
项目联系电话:0515-872928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阜城大街西园盘公交西站内
联系方式:李阜生1385112384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建建0515-87292858,13914650638
代理机构地址: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592号)一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采购纯电动公交车60辆,车长>8000mm,车辆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为3900万元人民币,采购资金为国家和省、市新能源补贴以及采购人自筹。
3、标段划分: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
4、供货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全部到位且安装调试完毕。
5、质量要求:客车整车性能必须符合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3094-2007《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车辆须确保在盐城市范围内登记上牌。
整车设计及客车内饰和保温材料及电气系统阻燃性能满足相关材料标准要求,且安全可靠、节能环保、外形美观。技术性能、结构和外观达到国内一流水平,车辆动力性、经济性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6、供货地点:江苏省阜宁县境内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技术实力的车辆生产企业;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2017年1月至 2017年3月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含分公司)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从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有效的带二维码或验证码的养老保险证明打印件,且满足招标要求的缴费时限无欠费、断缴情形】;注: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有效的带二维码或验证码的养老保险证明可为打印件但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发改委)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 《新能源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中已公告的整车产品。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其他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4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tbbm.fnzbb.com
招标文件售价:¥305.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tbbm.fnzbb.com)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二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