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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2米级纯电动公交车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22 18: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2米级纯电动公交车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2米级纯电动公交车辆项目

项目编号:招案2017-12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贞、沈思骏

项目联系电话:021-62445303、624451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990号1603室

联系方式:金斌 021-501860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贞、沈思骏 021-62445303、62445138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2米级纯电动公交车辆项目

2、项目编号:招案2017-1222

3、预算金额: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12米级纯电动公交车:人民币 95万元/辆(不含动力电池);

动力电池均采用租赁方式,电池租赁(含维护、检测、监控)8年, 控制价422.22元/百公里(结算公里数按实结算,每年每车付不超过人民币19万元)。支付条件按沪交科【2016】298号文件、《上海市新能源公交车辆补贴操作办法》执行。

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标。

4、招标内容:

  • 17辆12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
  • 17套电池8年租赁与维护(含维护、检测、监控)。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5、交货时间: 12米级17辆在2017年8月5日前交付完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发改委)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中已公告的整车产品;同时必须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投标车型同时符合《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中,同类车型最高补贴标准要求。3、投标车型搭载的动力电池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发改委)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中已公告的整车搭载的产品;4、投标车型经过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具有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关证书;5、提供租赁的电池产品经过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具有主要零部件的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关证书;6、投标车型已通过上海市公交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预评审,并已纳入高等级新能源车范围;7、所投车辆须通过“3C”认证;8、报价产品的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9、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2日 19:03 至 2017年07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208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有效期至2017年7月12日止。

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7年6月22日至7月12日,每天上午 9时至11 时,下午1时至4 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208室参加本项目报名。对本项目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供应商请在前往本公司之前先电话联系。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投标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需按以下步骤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步骤一:供应商须提交如下资料完成报名登记: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步骤二:供应商在报名规定的时间段内自行登录代理机构网上报名登记系统(http://139.196.34.51/pm/baoming.aspx,点击“供应商报名”)录入相关企业信息。
步骤三:供应商携带步骤一中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还),在报名规定的时间段内至代理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208室)进行现场报名初审,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
供应商完成上述三个步骤视为成功完成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上述步骤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若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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