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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信阳市消防支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信阳市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22 10: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信阳市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信阳市消防支队的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信阳市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信阳市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TGC【2017】015 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上级拨付资金

2.质量要求:合格

3.标段划分及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价(万元)

交货期

技术参数

A

大吨位水罐车

1辆

220

1年

详见招标文件

B

大吨位水罐车

2辆

180

90日历天

C

重型泡沫车

1辆

110

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经销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及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

4.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相关信息,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人所投消防车必须取得国家消防车产品“CCC”认证,能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资质公证件报名。

四、报名提交的资料要求: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领取者不需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 “3C”认证、代理商还需提供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2日14时3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信阳市消防支队

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15037640566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高新区西城科技大厦A座12层

:田先生       联系电话:17839739158

监督部门: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纪律检查委员会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83376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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