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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小型垃圾转运站改造项目(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01 17: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夏众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银川市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银川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小型垃圾转运站改造项目(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银川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小型垃圾转运站改造项目(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ZC20170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飞彪

项目联系电话:0951-567796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银川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108号

联系方式:兰计元、0951-60279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众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飞彪、15202612925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银盛路1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宁夏众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备案表,由银川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银川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小型垃圾转运站改造项目(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的采购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项目编号:NXZC2017036

二、项目名称:银川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小型垃圾转运站改造项目(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25吨勾臂车十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本项目无预付款,进度款按照安装完成量以市财政支付流程为准,具体内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 经营范围中有生产、制造、加工车辆的经营内容,具备环卫车辆改装相关的资质。

(三)投标报名时须提供的资质: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62201768(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宁夏公共交易中心(银川市)网站(http://www.nxzfcg.gov.cn/ningxiaweb/)报名,报名时要求上传相应资质影印件(jpg图形格式)。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数字证书咨询,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951-3915750、3915751、3915752。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503300按3号键咨询即可。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支付,然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现场不再收取文件费,开标前未缴纳费用的投标单位,拒绝投标。

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银川市)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九、投标答疑会:

   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十、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6月23日上午09:30分(招标人自上午09:0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银川市民大厅,地址: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6月23日上午09:3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银川市民大厅,地址: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十二、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银川市城市管理局:0951-6027935、兰计元;

   宁夏众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5202612925、王飞彪。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交易中心(银川市)网站同时发布,以上信

息如有变更,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交易中心(银川市)网站发布通知。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银川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

联 系 人:兰计元

联系电话:0951-6027935

代理机构:宁夏众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银盛路13号

联 系 人:王飞彪

联系电话:15202612925

2017年6月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 经营范围中有生产、制造、加工车辆的经营内容,具备环卫车辆改装相关的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02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nxzfcg.gov.cn/ningxiaweb/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自助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银川市民大厅,地址: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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