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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公交车辆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5-07-07 17: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5年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公交车辆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的委托,对2015年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公交车辆采购项目第三标段(二次)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5-0221

项目编号:PHTA2015-050

2、项目名称:2015年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公交车辆采购项目第三标段(二次)

3、项目内容

10.5米插电式气电混合动力空调公交车,40台;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000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必须为客车生产厂家,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环保公告》目录内,提供所属批次《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环保公告》批号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3产品必须具备CCC认证证书;

5.4须提供近年内气电混合动力公交车单次40台以上批量销售业绩,(近年系指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原件为准);

5.5投标产品须具备市级及以上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供应商栏目进行注册(不重复注册),并按照以下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7.1时间:自2015年7月8日起至2015年7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3地址:泰安市迎胜东路自来水公司对面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上述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5年8月4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5年8月4日9时3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安市政府采购服务厅)

8.4地址:泰安市泰山区环山路2号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

E-mail: zgsdtawb@126.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0538-6911556

联系人:刘经理

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冯伟

地址泰安市迎胜东路自来水公司对面

E-mail:taianpuhua@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0538-8335119

开户名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济南文东支行

银行账号:11008671214601

10、公告媒体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监督部门

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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