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多功能高喷穿刺臂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多功能高喷穿刺臂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多功能高喷穿刺臂消防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BY-20160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海清、郑韶钦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72110-8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96号
联系方式:沈南宋152807961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海清、郑韶钦0591-87872110-80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用途 |
1 | 1 | 消防车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8600000 | 消防设备 |
合计: | 86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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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总代理商或总代理商正式授权的境内供应商及制造商的境内子公司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是经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总代理商正式授权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函;若提供授权的总代理商正式授权的,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给总代理商的授权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车辆CCC证书,如未取得上述证明材料,允许厂家承诺在交车前提供(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8、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附复印件,该函在开标当日应保持有效;若开具该函所在地检察机关有特殊要求或规定不出具原件的,应随付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官方网上公告等)。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2月28日 17:59 至 2017年03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1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