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车辆器材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濮阳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濮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车辆器材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濮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车辆器材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
第1标包:大吨位水罐车三台,
第2标包:进口大吨位水罐车一台,
第3标包:抢险救援车一台,
第4标包:桌面推演系统一套,
第5标包:环保高效水剂灭火药一批,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约80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招标项目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中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2)投标人可以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其中1、2、3标段必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非产品制造商参加投标应具有产品制造商有效的产品授权证明,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3)投标产品必须经过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经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取得合格检测报告;4标段不需要。
(4)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在全国范围内至少有一项合同额不低于该标包预算金额的类似业绩(其中第4标包类似业绩不少于三个)。
(5)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产品的生产厂家及其经销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投标人所有相关资质必须与投标主体保持一致,不接受投标主体以外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资质,不接受外商独资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以上证明资料开标需提供原件或有效证明原件,标书内提供复印件。
5、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实施项目分包或转包。如有违背,取消中标人资格。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投标产品必须经过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经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取得合格检测报告,产品授权委托书、合同业绩、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以上报名资料出示原件并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查后退回)。
3、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报名及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负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包:伍万元整,第二标包:肆万元整,第三标包:贰万元整,第四标包:壹万元整,第五标包:伍仟元整;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行号:105502000357。
注:投标人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此款为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月25日15时;
地点:阳光大厦(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三楼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郭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21710008 187909691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路女士 联系电话:18338476576
驻濮地址:濮阳市华龙区颐南街中段双馨苑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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