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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消防支队执勤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1-30 11: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理州消防支队执勤消防车采购项目
 
1.采购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的批复,云南夫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对“大理州消防支队执勤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NFHZB2016-1107)”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大理州消防支队执勤消防车采购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采购预算A包:轻型水罐消防车(40万元);
             B包:重型泡沫消防车(75万元);
             C包:大功率泡沫消防车(240万元);
             D包:大吨位泡沫输转车(100万元);
             E包:举高喷射消防车(360万元)。
2.5采购范围:A包:轻型水罐消防车; B包: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 C包:大功率泡沫消防车1辆; D包:大吨位泡沫输转车1辆; E包:举高喷射消防车3辆。
2.6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7交货地点: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招标人指定地点)。
2.8 标包划分:5个标包。
2.9其他要求: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招标项目供货需求的供货商。
3.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委托书,并附制造厂商复印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1130日至20161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云南夫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8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接受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接受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除外,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12220930分前。
现场递交:地址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72-2237185
    招标代理公司:云南夫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北区广电路中段
联系人:戴丹
电话:0872-2188186      18687235554
 
大理州消防支队执勤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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