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大连市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06-24 10: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旅顺大队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旅顺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FHZB-150522-82
二、招标内容:
A包:A类泡沫消防车1台、主战泡沫消防车2台。
B包:主战水罐消防车2台。
本次招标采取兼投不兼中的形式,各投标单位可就以上2个包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包。
注: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采购预算:A包:410万元;
B包:150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消防车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和截止时间以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自2015年06月24日起至2015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
六、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上所有资料的相应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每个包4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7月20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在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7月20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旅顺大队
联系人:包先生 电 话:0411-86239600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西展锐 电 话:0411-39788838
传 真:0411-39788803
地 址: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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