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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纯电动公交客车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06-15 17: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公共汽车总公司的委托,就惠州市公共汽车总公司纯电动公交客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GDHL-HZ-201506A

  二、 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共汽车总公司纯电动公交客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登记注册,且响应零首付分期支付购车模式要求的客车生产商或其授权机构,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法人;

  2.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5.投标车型已纳入国家产品公告目录。

      6.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3年内(推算时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下),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设区的市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处罚金额在人民币3万元及以上的记录声明文件,并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3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投标人具有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部发布的汽车生产企业公告

  8.投标人具有3IS09000-2质量认证证书或TS16949达标的相关材料

  9.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车辆认证证书(3C)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615日至2015619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5:00~17:00到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新岸路1号世贸中心20楼C单元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现场购买,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投标车型已纳入国家产品公告目录

  (5)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部发布的汽车生产企业公告

  (7)3IS09000-2质量认证证书或TS16949达标的相关材料

  (8)中国国家强制性车辆认证证书(3C)

  备注: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77日上午9:30(注:9: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新岸路1号世贸中心20楼C单元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开评标时间:20157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八、评审地点:惠州市新岸路1号世贸中心20楼C单元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杨先生 

  电话:7811009  传真:7811799

  联系地址:惠州市新岸路1号世贸中心20楼C单元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黄部长

  电话:0752-2082933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麦地路6号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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