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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财务司2016年流动文化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5 16: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文化部财务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文化部财务司2016年流动文化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文化部财务司2016年流动文化车采购

项目编号:TC160F5E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毅、钱卉卉、董烨、夏冬、李新苗、张奕、郭睿、徐润斌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91、621080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文化部财务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联系方式:魏冀、于爱国,(010)59881701、598816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顾毅、钱卉卉,(010)62108191、6210804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备注

1

流动文化车

458

-整车及底盘: 采用知名品牌,前置发动机,能够生产24座以上客车底盘;

-车辆类别: 专用车;

-车辆外形尺寸(mm):

长度(6500-6800),其中多功能区长度≥1800;

宽度≤2280;

高度≤3000(车厢内部高度≥1900)。

-额定载质量(kg)≥2000。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1.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 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1.3 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国家认可的汽车改装或专用汽车生产资格,并提供国家相关检测部门出具的改装车产品的质量鉴定书;1.4 供应商所投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1.5 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内有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流动文化车产品的公告,否则须书面承诺在交货时办理完相关手续;1.6 供应商具有汽车原厂家供货证明;1.7 供应商必须是本项目所投流动文化车的制造商;1.8 供应商相关业绩要求:2014年7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2个(含2个)以上的改装车项目业绩,且单项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1.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10 供应商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1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99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5日 16:00 至 2016年08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0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且在审核无误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⑵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层开标大厅(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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