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公共汽车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13路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4 15: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CG-2016107S 大理市公共汽车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13路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经 大理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批准,受采购人 大理市公共汽车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 13路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采用 公开招标 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现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 招标编号:CG-2016107S
二、 项目用途:公共交通
三、招标内容:共有 1 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A标段:(13路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含单位) |
1 | 纯电动公交车辆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 14辆 |
2 | 充电场站(充电桩)投资建设 | 8个桩16枪 | |
3 | 接受电工程投资建设 | 与该项目配套建设 |
本项目总预算:885.8万(不含投资利息及收益);
单价预算:1.89元 公里/辆;
支付方式:以融资租赁的方式,按单价中标价支付,分8年96期付清。
注:1、本项目投资大,回收周期长,请投资人慎重考虑中标后的履约能力,结合实际,进行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时请注意,各投标人投标总价及单价均不得超预算价,投标总价或单价超预算的投标供应商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车辆报价部分,不含新能源汽车购车国补,由汽车生产厂家自行向国家申补,如国家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政策发生变化,变化部分由投标方自行解决。国家、地方政府对新能源车及充电桩的奖励或运营补贴全部归采购方所有。
四、供应商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一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4、本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
4.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公交车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4.2、具有新能源项目运作的专业技术力量,能提供接受电、充电站设计解决方案;
4.3、能按时提供本项目所需投资资金;
4.4、能按时完成接受电工程充电桩建设和新能源公交车的采购。
4.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4.6、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
4.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0所投客车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非客车制造商投标的提供)。
5、允许联合体投标(独立法人联合不超过2家);
五、招标文件发放事宜
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必须 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不办理邮购,发放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本。
2、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出示:
A、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授权代表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介绍信原件、B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C、加盖鲜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D、“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转帐支票进帐单复印件或网上银行汇划凭据的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前述资料各 1 份。资料合格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大理市下关万花路东段政务服务大楼4楼426室。
3、领取时间: 2016 年 8 月 4 日上午 9:00 至 2016 年 8 月 11 日下午 17:00 之间领取,节假日和午间正常休息(本次招标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
1、递交地点:大理市下关万花路东段政务服务大楼4楼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厅。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
2、递交时间: 2016 年 8 月 29 日 14:00 至 14:30 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拒绝接收。
七、公开开标地点和时间
1、开标地点:大理市下关万花路东段政务服务大楼4楼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厅。
2、开标时间: 2016 年 8 月 29 日 14:30 开始。
八、投标保证金: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竞标必需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标准为: A标段 壹拾 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只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账户,递交形式采用网上银行汇款或银行转帐形式。(不接收现金,不接收转账支票,不能以基本账户以外的账户递交)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 CG-2016107S 项目A标段投标保证金”字样。多个标段的保证金分标段转入。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未按前述要求提交或汇款账号错误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
账户名称: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4720 2010 0100 0439 61
请在汇款用途栏注明 “CG-2016107S项目A标段投标保证金” 字样。
九、本次招标信息发布指定站点(本招标文件中简称指定站点)
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下述 6个站点,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投标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 3 天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三)中国大理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
(http://www.dali.gov.cn/dlzwz/5116089176692883456/)
(四)、大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dlggzy.com/)
(五)大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共资源交易
(http://dl.xxgk.yn.gov.cn/DL_Model/default.aspx)
(六)大理州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网站
十、采购人:大理市公共汽车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下关镇鹤庆路50号
联系人: 罗斌
联系电话:0872-2193879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大理市万花路政务大楼四楼426室
邮政编码:671000
本项目负责人: 陈琳
本项目经办人: 王文雄
联系电话/传真:0872-2368189 2368190(传真)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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