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局大气污染防治采购车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商示财采【2016】058号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局大气污染防治采购车辆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商示财采【2016】058号
1.2项目名称: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局大气污染防治采购车辆项目
1.3项目内容:对大气污染防治车辆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1.4项目总预算:约3294万元。
1.5标段划分:十二个标段。
一标段:洗扫车14辆
二标段:高压冲洗车13辆
三标段:高压冲洗车6辆
四标段:垃圾压缩车2台
五标段:大型洒水车17辆
六标段:小型洒水车10辆
七标段:抑尘车2台
八标段:小型钩臂车5台
九标段:对接垃圾车1台和高压疏通车1台
十标段:小型路面养护车12台
十一标段:大型钩臂车2台
十二标段:不锈钢垃圾斗100个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一标段、二标段和四标段:
1.合格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参与投标的必须是生产厂家,投标人需持有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近1年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审计报告),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对投标资格的其他要求,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参数的要求,产品、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产品具有出厂合格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 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三标段:
1.合格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参与投标的必须是生产厂家,投标人需持有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审计报告),提供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 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五标段:
1.合格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参与投标的必须是生产厂家,投标人需持有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 具有2013、2014、2015年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审计报告),提供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 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六标段:
1.合格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参与投标的必须是生产厂家,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审计报告),提供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 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七标段:
1.合格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参与投标的必须是生产厂家,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持有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审计报告),提供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 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八标段:
1.合格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 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九标段:
1.合格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参与投标的必须是生产厂家,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审计报告),提供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6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 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十标段:
1.合格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参与投标的必须是生产厂家,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对投标资格的其他要求,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参数的要求,产品、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产品具有出厂合格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 具有2013、2014、2015年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审计报告),提供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 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十一标段:
1.合格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具有项目类似业绩合同;
5.报名时各投标生产厂商必须具有驻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 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十二标段:
1.合格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具有近1年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审计报告),提供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 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2.2.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理踏勘现场产生的安全与费用;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一标段、二标段和四标段:
投标申请人(1)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3)法人或委托人在本公司缴纳社会保证资金证明材料(网上可查)以及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6)驻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散页无效)报名。
三标段、 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九标段和十标段: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3)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4)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6)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拟投标车型的3C认证(原件)和生产厂商驻本地售后服务站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7)被委托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所在生产厂家的社保交纳证明(并在网上可查)、生产厂家近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企业法人及拟派项目委托人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公告发布之后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9)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报名时需提供具有100万以上类似业绩三份(含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11)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表。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散页无效)报名。
八标段和十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1)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3)法人或委托人在本公司缴纳社会保证资金证明材料(网上可查)以及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散页无效)报名。
十一标段:
投标申请人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3)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4)报名时生产厂家需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5)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拟投标车型的3C认证和生产厂商驻本地售后服务站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6)被委托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所在生产厂家的社保交纳证明(并在网上可查);(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企业法人及拟派项目委托人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公告发布之后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原件)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报名时供应商/生产厂家均需提供具有2013年以来的100万以上类似业绩三份(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9)报名时供应商/生产厂家需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0)供应商在投标时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生产厂家投标时不需要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11)报名时各投标生产厂商必须具有驻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须提供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散页无效)报名。
备注:供应商应提供所有盖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请
3.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科技大楼北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办事处;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4.1 投标截止时间: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科技大楼北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办事处;
五、开标有关信息:
5.1 开标评标时间:
5.2 开标评标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科技大楼北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办事处;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36685666
招标代理公司: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凌女士 联系电话:0370-3222908 15237108191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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