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新能源环卫车辆购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能源环卫车辆购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能源环卫车辆购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CG-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杰
项目联系电话:8942309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顺义府前西街9号
联系方式:邵德洲 814988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杰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前进花园石门苑15号楼4门1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委托,现对新能源环卫车辆购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能源环卫车辆购置
二、招标人: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三、招标编号:2016CG-4
四、招标货物预算:人民币叁仟壹佰伍拾万元(¥31500000元)
五、招标内容:
天然气(LNG)环卫作业车辆购置,数量:50辆,如下表,具体要求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辆) | 预算金额(万元) |
第一包 | 3吨压缩式垃圾车 | 9 | 405 |
第二包 | 5吨压缩式垃圾车 | 10 | 550 |
第三包 | 8吨压缩式垃圾车 | 10 | 600 |
第四包 | 3吨餐厨垃圾车 | 5 | 250 |
第五包 | 10吨粪便运输车 | 2 | 120 |
第六包 | 8吨吸扫车 | 2 | 160 |
第七包 | 8吨洗地车 | 7 | 665 |
第八包 | 15吨洒水车 | 5 | 400 |
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设有维修站点;
(5)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所投货物如涉及到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应遵守相应政策法规的规定;
(9)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唯一授权书(适用于代理商);
(10)具有类似销售业绩;
(11)车辆经国家指定单位进行检测,符合北京市各项标准并且供货商为车辆上取北京市牌照;
(12)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标时需提供“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2年内没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报名:
1、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6月30日至7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
2、潜在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包,售后不退。
4、现场报名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前进花园石门苑15号楼4门101室 。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6年7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北京东竹园宾馆3号楼二层大会议室
十一、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前进花园石门苑15号楼4门101室
联 系 人:杨杰
联系电话:010-89423092
传 真:010-89423092
十三、备注:(1)本次招标不接受网上报名;
(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2016年6月29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4)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设有维修站点;(5)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 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8)投标人所投货物如涉及到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应遵守相应政策法规的规定;(9)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唯一授权书(适用于代理商);(10)具有类似销售业绩;(11)车辆经国家指定单位进行检测,符合北京市各项标准并且供货商为车辆上取北京市牌照;(12)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标时需提供“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2年内没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2日 15:2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前进花园石门苑15号楼4门101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东竹园宾馆3号楼二层大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