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公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京山县公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2016078
依据京山县财政局京财采计[2016]252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京山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京山县公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京山县公交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1、100辆环保节能型城市公交车,共分为三个包。
其中:第一包7.7米LNG公交车30辆,8.5米LNG公交车35辆;
第二包10.5米混联式LNG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6辆,8.5米混联式LNG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11辆;
第三包8米纯电动公交车18辆,充电桩5个(其中60千瓦2个,120千瓦3个)。
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5000万元。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内交货完毕。
四、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中华人民公共和国境内注册: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必须是客车生产厂家,具有客车生产、制造及销售资质;
3、所投车辆须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
5、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注:①供应商所投车辆车型必须已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②供应商所投车辆动力电池必须进入工信部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五、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27 日至2016年 7 月1 日下午17:00,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上述有关证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地点: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京山县八里途行政服务大厅三楼)。
2、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同时报多个标段。
六、投标保证金
1、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于2016年 7 月1 日17:00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中心专用账户(汇款单备注栏注明“京山县公交车采购项目(注明标包号)”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
2、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包 贰拾 万元整;第二包 壹拾 万元整;第三包 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未到账或逾期到账者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3、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京山京源支行
帐 号:17546101040010818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7 月 19 日9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湖北省京山县八里途开发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
九、开标时间: 2016 年 7 月 19 日9时00分。
十、开标地点: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湖北省京山县八里途开发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京山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京山县公路局院内 地址:京山县京源大道111号
联系人:王光波 联系人:朱国元
联系电话:13971843135 联系电话:13872909918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