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度车辆装备采购(车辆流标)公开招标公告
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度车辆装备采购(车辆流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度车辆装备采购(车辆流标)
项目编号:HNZC2016-019-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玲
项目联系电话:0898-6850163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110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898-659211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贾玲/0898-68501635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名称:2015年度车辆装备采购(车辆流标)
2、用途:灭火抢险救援
3、数量及分包:一批分包(详见用户需求书)
4、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度车辆装备采购(车辆流标),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者具有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度的任意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C包所投车辆必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A、B、D包所投车辆都必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或在交付车辆的时候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随车配备的消防水带须具有3C认证,车辆随车配备的其它产品如有国家消防强制检验标准的须具有国家消防强制检验合格报告。5、投标人须是车辆生产厂家。6、所投货物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7、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8、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里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2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9日 08:00 至 2016年04月2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218.77.183.48/htms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 207 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使用WinRAR加密压缩);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