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警保处特种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珠海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公安局警保处特种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警保处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GJ2016-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6-217370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公安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联系方式:文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0756-2173702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珠海市公安局警保处特种车辆采购项目1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1、03、04包组资格标准: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C、投标人若非所投汽车生产厂家,投标时必须提供拟投汽车原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代理商授权,还需提供可溯源至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材料);D、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02包组资格标准: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C、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注:①本项目所有包组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3.1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2日 08:30 至 2016年03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2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