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电动公交车及充电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唐河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就其电动公交车及充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唐河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电动公交车及充电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HGGZY-ZCGK2016-00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标段:唐河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购置8米纯电动新能源公交30辆
二标段:充电配套设施(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动公交车的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2.投标车型已取得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且新能源公交车投标车型为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内产品,满足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3.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发改委)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中已公告的整车产品;
4.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和TS16949达标,并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5.投标人在南阳区域内在公交公司建立售后服务站点,并派驻专业纯电动车辆售后服务人员,能进行维护、修理和提供配备件服务。
6.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劣迹;
7.投标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8.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充电设备应遵循直流充电国标标准,并且能够为国家新能源汽车目录中纯电动、中小型客车等多种新能源汽车进行兼容充电;
3.投标产品须取得产品检测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8.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四、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上午8:00时至2016年2月23日17:3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休息,下同)。
2.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16年2月15日上午8:00至2016年2月23日17:30。供应商在交易中心注册会员并报名该项目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3.报名方法:
3.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3.2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前登陆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thggzy.cn)进行会员入库注册,完善诚信库各类信息。详细流程请按照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投标会员库的公告》的要求进行注册。各潜在投标人入库上传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并对其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投标人入库备案资料只作为报名时审核,并不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依据。
3.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网上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详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试行项目网上报名的通知》附件1。
3.4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户名: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唐河支行
账号:1714 0235 2920 1093 34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8日上午9:30
2、2016年3月8日上午8:3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提前、逾期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开标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采购单位: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7-68513369
采购人:唐河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493113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人民路南航大厦后院4楼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8625663169 传真:0377-63190588
E-mail:nyxinhui@126.com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