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采购项目结余资金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6-02-14 12: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委托,就开封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采购结余资金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参加本次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开封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采购结余资金项目(二次)、汴财招(2015)144号
2.2项目投资:约人民币:3720万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项目内容要求 | 数量(台) |
A包 | 插电式混联油电混合动力城市公交(空调)车,车长8米级(≥8.5米);柴油发动机,功率≥140马力,国Ⅳ及以上排放,盘式前桥≥4.5T、后桥8.5T;混合动力专用空调,制冷量28000kcal;电动助力转向。 | 45台 |
插电式混联油电混合动力城市公交(空调)车,二级踏步,车长10米级(10.5米以上),;柴油发动机,功率≥200马力,国Ⅳ排放。前桥≥5.5T隆中盘、后桥11T;混合动力专用空调,制冷量32000kcal;电动助力转向。 | 40台 |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3、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车辆,必须保证采购人能够在当地车管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并符合新能源公交车营运补贴政策标准的车型,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4、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对企业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有效),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2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本招标项目分1个标包,生产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生产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时间:2016年2月14日至2016年2月18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窗口:5013室3号窗口(在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5013室3号窗口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本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份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3月8日上午9时0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3月8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
投标厂家在投标文件递交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
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递交,于2016年3月8日9时前汇交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并于开标前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换取收据。
投标保证金递交帐户:
开户名: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0000 0114 5810 4036 4012
行号:4024920010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项目投标报价为扣减新能源汽车补助后的(含送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报价,国家及省补助直补中标人,相关手续由中标人自行办理。
七、付款方式:
车到验收合格后首付总价款40%,剩余款额于2017年2月份付总价款的30%,最后一笔价款于2018年的2月份付清。
八、公告发布媒体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开封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37860963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马先生
联 系 电 话:1593785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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