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局)(荔湾区城市管理局柴油扫路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局 的委托,对 荔湾区城市管理局柴油扫路车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L2015-CG0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荔湾区城市管理局柴油扫路车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87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30辆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包组内容 规格 数量 质保期 最高单价限价 采购预算 交货期 柴油 扫路车 详见用户需求书 30辆 免费质保一年,终身维护,并按照车辆出厂标准保修。 人民币29万元/辆 人民币870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 备注: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有制造商就该次投标的正式授权及技术服务承诺书。(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15年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3 供应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5.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原件备查); 5.3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5.4 《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5.5.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5.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1月21日 至 2016年01月2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4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层
十、开标时间:2016年2月24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层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1 月 21 日 至 2016 年 01 月 2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局 |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四楼 |
联系人:谭先生 | 联系电话:020-81935521 |
传真:020-81935521 | 邮编:51015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 |
联系人:尹磊 | 联系电话:18664867337、020-37063351 |
传真:020-83643125 | 邮编:51004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蔡文兵 | 联系电话:020-3706335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