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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产业化 政府采购责无旁贷

作者:葛胜征 发布于:2011-07-14 13:3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编者按
  
  新能源汽车在全世界都是新兴产业,只靠企业和消费者的推广和购买,很难使新能源车有个健康长远的发展。主要是由于新能源车存在很多未知风险是车企和消费者无法承担的,在各国新能源汽车推广过程中,政府支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已经出台多项法规,明确提出政府应优先采购新能源车。本期《政府采购信息报》继续推出“新能源汽车面面观之政府采购篇”,以让广大读者了解国内政府采购新能源车情况。
  
  由于新能源车存在很多未知风险,私人消费者不愿或不能承担。所以在各国新能源汽车推广过程中,政府支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中政府采购就是关键的一项。
  
  我国也出台了多个政策法规,提出政府采购扶持新能源车发展。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应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可以实行政府优先采购。
  
  政府采购相关领导指出,在大力培育新能源汽车发展过程中,除了号召各级政府整合政策资源,集中在条件较好的城市率先启动示范外,还提倡政府公务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为普通消费者做表率,这是政府采购责无旁贷的职责。
  
  各地政策给力
  
  保护环境一直是政府采购发挥的重要政策功能之一,随着新能源汽车稳步发展,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成为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一条重要措施。优先采购符合条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挥政府等公共部门的示范作用,被写进很多中央和地方的政策法规条款中,成为政府采购新能源车的政策依据。
  
  在中央政府颁布的政策中,新能源汽车早已成为优先采购的对象。除了今年初发布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优先采购自主新能源汽车外。2008年8月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并要求把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2008年11月,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应用工程首站在重庆启动。2009年5月,2009年~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对新能源汽车单独打包,希望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另外,各地也出台了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相关政策。2009年,黑龙江省和天津市政府都下发文件,规定应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同年12月,2010年度江苏省市联动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首次把25万元以下新能源轿车列为采购车型。此外,江西南昌、上海、广东等地也分别出台政策,提出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政府采购力度。
  
  公共领域采购量大
  
  尽管相关部门出台了众多支持政策,但这些政策的落实还有较大空间。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大多停留在文件条款层面,实际采购力度须加大。
  
  随着“十城千辆”示范工程的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各地有了一定采购量,但大多是公交客车,都属于公共服务领域,这些领域也应该加大对轿车、SUV、MPV等乘用车车型的采购。
  
  新能源乘用车目前在出租车领域有一些采购量,2009年和2010年,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分别采购了100辆奇瑞A5 BSG混合动力轿车和10辆中华FSV混合动力汽车作为出租车。
  
  2010年9月,江西省南昌市启动首批节能与新能源出租车和政府公务用车示范运行,采购了63辆出租汽车和19辆公务用车,中标车辆为长安志翔中度混合动力轿车。除此之外,杭州、昆明也采购了一批长安混合动力车辆。
  
  相关政府采购人士表示,这些采购堵是服务公共领域的部门,这些单位使用新能源车有利于积累技术资料和运营经验。
  
  获更大扶持须完善技术和配套
  
  新能源汽车质量不过关、量产车型少,是政府采购受阻的重要原因。据介绍,大连市从2009年7月开始招标10辆混合动力出租车,2010年7月才拿到现车。主要是因为国内目前能投入量产的新能源车型太少,很多厂家只是拿新能源汽车做宣传,愿意实际投入量产的车型不多。
  
  由于关键技术没有突破,加上规模小,成本难以降下来,以及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目前很多新能源汽车企业往往“雷声大雨点小”,正如一位自主品牌车企高层所说,目前新能源汽车还没有必要的发展环境,好多车企只是在争夺政府和消费者眼球,希望获得政府资金支持,同时提升品牌影响。
  
  “总体来说,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还处于起步阶段,这是导致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进展缓慢的重要原因。”长安新能源汽车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政府采购相关专家表示,新能源汽车要获得更大更实际的扶持,需要完善自身技术,尤其是关键技术要取得突破。另外,配套设施也需要完善,才能让政府用户没有后顾之忧,放心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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