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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为何无缘紧俏车

作者:王 巍 发布于:2011-08-16 23:5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购车加价一直是中国汽车消费市场的一大“顽疾”,然而,国家税务总局近期起草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拟对购车款之外的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统一开票征税,似乎将这一“顽疾”合理化。

  尽管修订稿强调,由于对加价售车是否违法目前仍有争议,因此对加价费征税并不意味着对加价售车是否违法予以肯定或否定,但业内人士表示,如果真的对加价部分正式征税,则意味着消费者多年来的“反加价”努力将付诸东流。

  加价费拟征税

  消费者购买紧俏车型,经常被要求加价提车或在4S店内做价值数千元的车内装饰,目前这部分消费金额并未开具在机动车销售发票上,因而不用缴纳购置税。而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今后,加价费、装饰美容费以及增配费(如增配GPS、倒车雷达等)也拟统一计入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

  修订稿原则规定,应推行车辆税收专业化管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管理。修订稿增加并完善相关规定,统一价外费用政策,增加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三项,剔除保险费、上牌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三项。

  国税总局表示,汽车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是实际生活中最常见的购车价外费用。价外费用避税风险较大,属于反避税范畴,而代收代交保险费等容易确认,避税风险较小。现行规定既不合理,也与增值税等其他税种规定不一致。

  修订稿还明确,凡不按规定开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发票管理办法对经销商进行处罚。

  承认加价售车合法?

  国税总局此次拟对加价费征税,有杜绝漏税的考虑,但在加价费是否合法仍未定性的情况下予以征税,仍不免引起人们对购车加价将合法化的担忧。

  “如果征税,是否意味着承认经销商加价卖车合法?”业内人士认为,本来加价就不合理,现在还要消费者为这部分加价费买单,这种规定实际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因为按照目前10%车购税的规定,如果一辆车加价1万元,就意味着要缴纳1000元的购置税,这就更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

  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副总经理颜景辉也提出疑虑,按照修订稿的规定,经销商要把车辆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开具在同一张机动车销售发票上,但这个规定操作起来比较有难度,全北京500家4S店,如何监管成问题。

  另外,颜景辉坦言,鼓励政策的退出以及国家宏观调控,已经致使车市处于下滑期。如果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还要征税,将使购车人的负担进一步加重,对车市也是一大利空,相关部门应慎重考虑。

  畅销车忽略政采难树好口碑

  谈到此次国税总局拟征购车加价费,很难让人联想到政府采购。虽然政府采购几乎不会涉及加价提车或变相增加装饰费,但仔细想想,国税总局拟对购车加价费征税针对的都是紧俏车型,恰恰反映出政府采购难缘紧俏车的尴尬现状。

  记得大众的某位高层曾说过:“我们的车在市场上卖得很紧俏,产能不足,政府采购我们虽然会关注,也会派人参与竞标,但这要根据届时的产能情况而定。时间允许的话,我们会参与,如果时间不允许就算了。”言下之意很明显,紧俏车型先紧着个人消费市场。

  而这样的事例并不在少数,有官员曾反映,有些紧俏车型要不就不参与政府采购,要不就交付时间拖长很久,致使有些时候采购人提不到车,甚至延误工作进展。

  其实,紧俏车之所以“紧俏”,必然是它的外观、性能出众,受到消费者认可,而和个人消费市场一样的是,政府采购同样需要“紧俏车”,同样需要性能出众。

  业内专家认为,汽车企业在车型销售平平时才想起公务车市场,在畅销时就忽略它,那样最终难以在公务车市场树立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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