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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采购73台天然气城市公交车

作者:张小莎 发布于:2012-10-31 10:5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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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浙江衢州公交集团总公司的委托,对其天然气城市公交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内容包括10米级城市公交天然气空调客车15辆;8.5米级城市公交天然气空调客车43辆;8.5米级城市公交天然气普通客车15辆。分三个包组进行招标,值得注意的是,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开标时间为2012年11月8日9点30分。

    据了解,该项目对保证金的缴纳做出了明细规定。供应商应于2012年 11 月 5 日17:00时前将保证金缴纳至指定地方。其中第一包应缴纳人民币7万元;包组二缴纳人民币16万元;包组三缴纳人民币5万元。另外,对支付方式也做出了规定,包括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现金支票。还应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账。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此外,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参与竞标的供应商而言,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组成也应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分别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需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

    该项目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到,企业参与投标,中标与否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对招标文件内容要有实质性相应。在本次的招标项目中,我们要求,在投标文件制定的过程中,供应商应该从资格证明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对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一一作出响应。

    从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作出如此规定,所涉及资格证明的材料原件均须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允许提供公证件;在商务文件内容方面,开标一览表中须注明品牌型号及具体配置。报价单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规格及要求进行报价;在技术文件部分,除了对包括品牌、制造厂名和主要技术参数、产地等的明细外,对供应商以往的业绩和售后服务网点也做出了规定。

    车辆需达国IV排放标准

    "尽管天然气公交车整体的车辆生产标准相对统一,但我们在招标文件中,还是在技术参数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要求,以保证满足采购人对车辆的需求条件。"相关负责人讲道,"这次采购的是新能源车在节能环保方面要求比较严格,这次采购的所有车辆都必须达到国IV排放标准。"

    据了解,在车身设计方面要求造型新颖美观,节能环保,经济实用,安全舒适,维护简便,质量可靠,人性化设计。整车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结构布置合理,工艺质量可靠,技术性能和结构工艺体现国内先进水平。

    排放标准方面不仅要求符合国IV排放标准,而且供应商所提供车辆需进入国家环保局排放合格车型目录。

    另外,噪声限值要求优于或符合国家标准。发动机机组要求为玉柴YC6G230N-40后置式液化天然气(LNG)单燃料发动机,机型特点和主要技术参数符合原厂标准。国IV排放。进口电控供气装置、点火系统和发动机管理系统。进口ECI系统。标定功率为170kW,转速为2300r/min。

    发动机排气系统,排气管路和消声器采用不锈钢或优质镀锌钢板制造,适当采用波纹管减震。排气管尾端稍微凸出后保险杠,尾端经美观处理。排气阻力符合发动机技术性能要求。

    合同条款严密

    据悉,此项目在合同条款的拟定方面做到了严密,包括的款项有技术资料、质量保证、到货验收、交付时间和地点、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和一些意外情况等内容。

    在质量保证方面,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的包装,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此外,供应商提供主要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交付验收合格之后的36个月。

    提货时,由采购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并办理相关提货手续,如发现货物的外观、规格、数量、技术配置与合同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当货物的质量、规格在质保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采购人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改进。

    本项目分期付款,各期货款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金额的30%,提货时付合同总金额的 50%,车辆运行1个月内无产品严重缺陷的一周内给付合同总金额的10%,剩余合同总价款的10%在车辆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运行 12个月双方无异议后一周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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