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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个人购车成新兴市场

作者:葛胜征 发布于:2014-03-31 15:0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多省市公布《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草案)》,公务车改革是重点

  日前,四川、云南、深圳相继公布了本省或本市的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加上去年上海公布的《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草案)》,目前已经有4个省市公布了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稿。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对比后发现,最近公布的《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草案代拟稿)》(以下简称《四川草案》)、《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云南草案》)、《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深圳草案》),无一例外地将公务车改革列为征求意见稿的重点内容。特别是《云南草案》,专门用一章四条的内容对公务车管理进行规范--第五章"公务用车改革及管理"。

  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提供

  据了解,《云南草案》是由云南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2年10月成立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起草的。根据征求反馈的意见,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了现在的办法草案。通过立项论证,该办法草案已正式列入云南省人民政府2014年度立法计划项目。

  公务车改革一直是各地机关事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程彪表示,该处没有参与《云南草案》的制定。但该处相关工作人员透露,现在他们审批公务车采购项目非常严格,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项目很难通过。

  《云南草案》提出,要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除了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

  业内人士表示,《云南草案》首次对公务车改革进行了较为细化的规定,对其他地区有借鉴意义。另外,规定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再次说明公务员个人购车将是未来新市场需求。

  明确推广自主和新能源

  近年来,公务车采购对自主品牌和新能源车扶持力度逐渐加大,很多政策都明确了扶持态度,在四地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稿中,均明确提出优先采购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

  此前有业内人士表示,今年自主品牌和新能源车推广将进入快速期。上海和北京相继公布了新一批新能源汽车试点车型。在政府采购领域,各地新能源车采购项目也不断出现。

  比如,《四川草案》和《云南草案》都明确规定,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优先选用国产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云南草案》也有类似规定。

  《深圳草案》虽然没有上述表述,但也强调创新高效、快捷、低碳、节约的一般公务用车和特殊公务用车分类提供方式,加强新能源公务车推广,实行油耗和维修保养费用单车核算,降低行政成本。

  这也说明,自主品牌和新能源车仍将是未来公务车市场重点推广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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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0日,深圳公车改革正式启动。按照《深圳市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所有在编在职在岗正局级及以下公务员、一般公务用车都参与车改,市四套班子领导可自愿参加车改。此外,江西、广东等部分地区也出台了相关公务车改革细则,并推出了针对机关公务人员按级别给予资金补贴等措施。

  在这种背景下,汽车私人消费市场得到一定程度释放。针对部分人士的购车意向调查发现,大多数人在购车时首先选择合资品牌,自主品牌显得有些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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