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除雪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经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除雪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除雪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B2017-ZB-163/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66号
联系方式:029-8603516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方式:029-8848127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内容:多功能除雪车一辆
项目用途:改善市容环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劳动合同);
3、提供所投车辆的国家工信部核准的公告目录;
4、车辆生产企业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所投产品的3C认证(代理商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本项目产品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经销或代理资格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生产厂家无须提供)。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招标二部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二部复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4日下午14:30分
2、开标时间:2017年3月24日下午14: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9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单位: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联系人:魏玉才、张学强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48127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 号:102062457473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