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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缘何受青睐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网综合 发布于:2010-10-22 16:09:3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综合
  在公务车协议供货遍地开花的今天,有一种采购方式仍以其独有的优势广泛存在于公务车采购中。
 

询价 非主流采购方式缘何受青睐

 
非主流采购方式缘何受青睐
询价成为专用车采购项目的常用采购方式。

  某省《上半年政府采购业务完成情况》显示,1~6月实际操作项目中,涉及汽车采购项目8个,除协议供货外,主要为专用汽车采购。而这8个采购项目中,有4个采用询价,3个采用竞争性谈判,只有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采用公开招标。

  仔细调查后不难发现,这只是众多地方车辆采购的一个缩影,询价正成为协议供货之外一种被普遍使用的车辆采购方式。当协议供货作为一种新的采购组织形式满足了一般公务用车的大部分需求之后,专用车和不在协议供货范围内的车型采购将使用怎样的采购方式就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询价,就是在这样的需求下,在协议供货之外形成了它独有的“势力范围”。在一直没有使用汽车协议供货的地方,询价就更是车辆采购的主流方式了。

  方便快捷是特点

  在协议供货遍地开花的今天,为什么询价仍然作为一种主流的采购方式被普遍使用?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这份《上半年政府采购业务完成情况》中找到了答案,在项目完成周期的统计数据中可以清晰地看到,询价的周期为23天,竞争性谈判为81天,公开招标则需要长达85天之久,车辆采购的三种主要方式中,询价无疑是时间最短、效率最高的,这样看来询价颇受欢迎也就有一定的道理了。

  《政府采购法》规定,对规格一致、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而对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实现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则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许敏认为,比较询价和竞争性谈判两种方式的采购效率,询价的等标时间以及流程都比较短。辽宁省通常要求车辆采购走协议供货,否则就需要出示询价单证明协议供货内的供应商或者车型不能满足需求,如此方可采用询价或者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而在没有使用协议供货的地方,询价则成为一种主要的车辆采购方式。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邓建成表示,目前针对预算编制内配备的公务车采购,询价是较为常见的一种采购方式。因为车型和需求都非常明确,操作起来也非常方便快捷。

  专用车采购偏好询价

  协议供货车型范围较少是有些地方采用询价方式进行车辆采购的原因之一,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王春明表示,受协议供货车型范围限制,有时监管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批准采购单位使用询价的采购方式,而实际上,专用车的采购项目,如果数量不大、金额不高,大多数也会采用询价的方式。

  这是因为,专业的专用车对车辆的性能、改装技术以及参数要求都相当明确,而这些政府用户在长期采购的过程中也对市场情况了解得比较透彻,有时能满足这些需求条件的往往只有那几家供应商,询价便成为最方便快捷的一种采购方式。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许敏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对于专用车采购项目,由于有特殊改装需求往往不要求走协议供货,在需求明确的情况下,大多数专用车采购项目都使用询价的采购方式,但询价的前提条件是,项目需求非常明确,采购人对市场作了大量的前期调查,在全国范围内询价成为专用车的主流采购方式。

  气象局专用车采购项目中也曾遇到这样的情况,首次从部门集中采购转为各地自行采购气象专用车时,很多地方根据对专用车市场的了解和自身的需求,使用了询价的采购方式,大大缩短了采购周期。

  协议供货和询价互补

  然而询价也不都是普遍适用的,曾经存在这样一种情况,某自主品牌在较偏远的地方只有一家经销商,而政府用户认为这个品牌的某种车型恰好符合他们的需求,在该省没有使用汽车协议供货的情况下,可询价的供应商又不足三家,这样就只能面向不同的汽车品牌经销商进行竞争性谈判。

  业内人士认为,面临这样的问题,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需要及时掌握信息,根据不同的市场情况作出准确判断,找到适用的采购方式。但从目前来看,协议供货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较好途径,许敏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协议供货范围内,辽宁省的做法是要求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可以进行直选,5万~30万元的采购项目可执行网上议价,30万~100万元的采购项目则需要在三个品牌之间进行竞价。

  实际上,协议供货部分地解决了供应商不足三家带来的麻烦,在这种情况下,协议供货和询价也是一种互补。

此询价非彼询价 公务车采购慎用询价采购


 
询价采购流程
询价采购流程

  在上一期《公务车询价采购系列报道》中我们谈到,目前大多数公务车采购都习惯使用协议供货,而少数没有实行汽车协议供货的地方仍然习惯采用询价和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车辆采购。但在具体的执行和操作过程中,仍有不少采购人对询价采购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本期《公务车询价采购系列报道》就协议供货范围内的询价和网上询价与询价采购的区别进行阐述。

  协议供货内询价有范围限定

  政府采购法中要求,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通常意义上的对询价采购,是指对几个供货商(通常至少为三家)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一种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要求成立询价小组,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在询价采购过程中,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以最低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许多采购人往往容易将询价采购与协议供货范围内的议价采购相混淆,针对协议供货外的车型也将询价过程简化,只是简单地发布询价公告,并允许投标供应商反复进行价格修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许敏介绍,在辽宁省实行公务车采购过程中,协议供货内的车型可由采购人按不同预算价格进行议价,这种议价与询价采购不同,是在协议供货规定的优惠比例基础上,允许进行多次价格修改的,但两者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购买到最低价的产品。

  在采购过程中,协议供货内的询价往往设有专门的协议供货询价单,也叫协议供货二次询价,是在原有的优惠幅度之上,让采购人发挥更大的优势寻求更优惠的价格。

  协议供货内的议价相对询价采购来说更简单,优惠幅度更大,但涉及范围仅限于协议供货内的车型,并不适用于所有车型。

  网上询价比询价采购更公开

  在我国沿海地区,许多地方的公务车采购开始青睐网上询价。广东佛山就是最早使用网上询价的地方,福建省公务车采购也一直使用网上询价。这种询价与严格意义上的询价也是有所区别的。网上询价充分利用电子网络,面向全国范围,实现了信息的充分公开。

  网上询价采购实际上是一种反向拍卖。所谓拍卖是从最低价开始竞拍,最后谁给价最高就卖给谁。而网上询价则恰好相反,即从最高价开始竞拍,谁给价最低就和谁成交。前提条件是设备技术参数、数量等都是固定不变的,给定的限制价格是采购预算,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预算,超过预算系统会自动废标。

  佛山市公务车采购的网上询价流程如下:首先根据每年公务车预算编制安排,政府采购中心信息部填写计划任务书提交审批并分配给各业务部,货物部负责人接到任务后,落实给具体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立刻通知采购人填写落实需求表(可网上下载),采购人确定需求后将此表传真或送至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经和采购人反复落实需求无误后,交招标部在网上发采购公告,所有对该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都可在网上报价。开标时采购人和询价小组在监督人在场情况下,按照采购法规定: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但未中标的供应商。

  与传统询价采购方式相比,网上询价所面对的人群范围更广,信息公开,快速并且高效,同时还能实现实时监督。在电子化采购较为盛行的地方,汽车作为一种通用而稳定的产品,在采购过程中已经开始普遍使用网上询价的采购方式。【详细】    

有规范 询价采购简约不简单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这是《政府采购法》对询价方式适用情形的惟一描述,这往往使得人们认为询价采购很简单。确实,比起其他四种采购方式,询价不算难操作,但其操作只根据这惟一的规定吗?答案是否定的。在山东,询价采购项目不仅要编制询价文件,还要成立询价小组并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的询价供应商。在内蒙古,询价项目预算虽少,但是遇到社会影响较大的情况仍然要通知财政等有关部门,邀请他们到现场进行监督。

  “有规范和没有规范的询价项目采购效果就是不同。”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陈军说。

青岛市第三批公务车大宗集中采购工作圆满结束
 

  询价文件和时限规定不能少

  甘肃规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必须在询价采购开始前制定询价文件,明确询价采购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确定供应商的方式、保证金交纳方式、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商务要求、数量和服务等、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询价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合同主要条款、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询价并非想象中的找几家供应商问问价格即可。湖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范红晖表示,如果不事先审查供应商资质、制定详细的产品技术规格和商务需求,很有可能买到便宜的产品但售后服务却不尽人意,也有可能买到的根本就是不合格的产品。

  山东还规定,从询价文件发出之日至规定的报价截止之日,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旨在给予潜在供应商充分的响应时间。甘肃省干脆规定询价采购也要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公告,公告应当公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以及参加询价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等,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询价采购学问大

  山东要求,询价采购要成立3人以上单数的询价小组,供应商应当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并且只能一次报出价格且不得更改,对询价文件所列出的全部技术、商务要求一并作出承诺。询价小组应当于报价截止后集中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有疑问的可书面向供应商进行质询,但供应商的答复不得涉及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变更。最后,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文件确定的评定成交标准,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出具评审报告。

  甘肃的规定与山东如出一辙,只不过他们要求询价小组在确定成交供应商的1个工作日内即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以加快采购进度。看到这些规定,一位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负责人表示,自己对询价的印象有所改变,“原来认为询价就是和普通购物一样问问、砍砍价格,没想到里面的学问还真不少”。

  询价报告为监督依据

  询价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一般较少,如果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到现场,如何对这部分项目进行有效监督?

  甘肃规定,询价采购完成的3个工作日内,询价小组要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询价记录和询价结果编写包括询价采购小组成员名单、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情况、参加询价供应商的确定、询价记录和评定情况说明、成交和淘汰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询价结果等内容的询价采购报告,作为档案备查。山东的规定与此类似,只不过把编写报告的时间延长至5个工作日。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在山东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中,询价报告的编写情况已经成为一项重要内容。【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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