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环境保护局空气质量监测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偃师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偃师市环境保护局空气质量监测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偃师市环境保护局空气质量监测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偃公采【2017】041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3.1 采购内容:空气质量监测车1台
3.2供 货 期:180日历天
3.3质量要求:合格
3.4质保期:一年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7月5日
五、定标日期:2017年7月28日
六、中标供应商信息
6.1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南省鑫属实业有限公司
6.2中标供应商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十二大街西、航海东路北中兴节能环保产业园第6幢
6.3中标金额:13300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叁万元整)
七、评审专家名单:王琰、赵安乐、袁玉斗、卞金辉、张宗杰
八、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偃师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5516399679
联系地址:洛阳市偃师市商都路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838837676 0379-63637166
电子邮件:504908787@qq.com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13号1323室
本公告已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2个工作日。请中标单位到我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第1个工作日已领取。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