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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卫计委救护车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7-07-28 10: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泗县卫计委救护车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泗县卫计委救护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XZBCG-H2017-676 
项目分包(标段): 不分包,预算:75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77 
开标(采购)日期: 2017727 
成交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6630000.00 
评审专家成员名单:艾和堂(随机抽取)、王元龙(随机抽取)、周永明(随机抽取)、钱伟(随机抽取)、罗小娇(业主推荐)

采购人: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
罗主任
联系方式:13335572277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采购二部,联系电话:0557-7028076。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57-702554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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