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委农工办农村垃圾保洁车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07 09: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中共洛宁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委托,就洛宁县委农工办农村垃圾保洁车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洛宁县委农工办农村垃圾保洁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宁财采【2017】0424-01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货物清单:垃圾清运车辆27辆,移动式中转垃圾箱810个。
三、成交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成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 2017年7月6日10:00时;
评审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 栾昉、石捷、赵献平
五、成交信息
成 交 人:洛阳珠峰华鹰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
地 址: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岳滩镇赵庄寨村)
成 交 金 额 :2664360.00元整
工 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质 保 期:二年
质 量:合格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宁县中共洛宁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地 址:洛宁县兴宁中路136号
联 系 人:赵主任
电 话:1365387088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路61号东方今典1-10幢1单元2104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5165508
邮 箱:sdzflyfgs0508@163.com
本项目成交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招标人: 洛宁县中共洛宁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7日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洛宁县委农工办农村垃圾保洁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宁财采【2017】0424-01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货物清单:垃圾清运车辆27辆,移动式中转垃圾箱810个。
三、成交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成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 2017年7月6日10:00时;
评审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 栾昉、石捷、赵献平
五、成交信息
成 交 人:洛阳珠峰华鹰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
地 址: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岳滩镇赵庄寨村)
成 交 金 额 :2664360.00元整
工 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质 保 期:二年
质 量:合格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宁县中共洛宁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地 址:洛宁县兴宁中路136号
联 系 人:赵主任
电 话:1365387088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路61号东方今典1-10幢1单元2104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5165508
邮 箱:sdzflyfgs0508@163.com
本项目成交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招标人: 洛宁县中共洛宁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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