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合同公告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执勤及特种车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项目名称:执法执勤及特种车辆项目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20 17〕104号,129号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执法执勤及特种车辆项目
货物类:基本情况简介,主要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合同履行日期等。
序号 | 主要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汽车 | 全顺新世代 | 3 | 250000 | 750000 |
2 | 汽车 | 别克GL8 | 1 | 250000 | 250000 |
3 | 汽车 | 别克GL8 | 1 | 290000 | 290000 |
4 | 汽车 | 福建奔驰 | 1 | 310000 | 310000 |
评标日期:20 17年 6月6日
中标人名称:洛阳威佳福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洛阳顺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青岛恒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洛阳市市区,青岛市市区
中标金额:1600000
采购单位地址:洛龙区展览路1号
采购小组成员名单:柴新宇 郭珅 梁志国 刘建明 杨安平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379-63369904
采购单位采购项目联系人:柴先生
采购单位监督电话(本单位或主管单位政府采购监督部门):0379-63369801
公告日期:2017年 6月13日(应是工作日)
公告日即为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 17年 6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