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充电设施运营商不得转包充电设施
作者: 发布于:2015-09-08 11:32:40 来源:人民网-汽车频道
记者从深圳市发改委获悉:近日,深圳市发布《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充电设施运营商不得将充电设施转包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经营,否则将取消其备案。
《办法》称,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取消其备案:将充电设施转包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经营的;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不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关于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标准,或者不对外开放经营的;充电设施的运营服务出现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办法》对申请备案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提出要求:(一)在深圳市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含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二)快速充电设施运营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三)在本市具有必要的运营场地;(四)具有10名以上新能源汽车充电相关领域的专职技术人员;(五)能够在1年内建设完成总功率不少于8000KW的充电设施;(六)具备完善的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制度;(七)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关于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标准,并对外开放经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机电设备、数控车床更正公告
- 鄢陵县水质检测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银川市行政中心2016年维修改造项目---屋面防水及地上停车场、直燃机烟道维修改造公开招标更正公告2号
- 衡水市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车辆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新乡县古固寨镇祥和社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管网、停车场铺装及绿化工程变更公告
-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市售车用油品及添加剂质量专项抽查政府采购项目第三包:市售油品质量摸底更正公告
- 江西恒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湖区大院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纯电动封闭式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HXZB2016-004-04】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