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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应知的新能源车动态一览(12.5-12.11)

作者:赵志明/整理 发布于:2018-12-11 16:59:02 来源: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12月6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新《办法》将于2019年6月1日正式施行。
 
  《办法》主要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简化了企业和产品类型。一是将原来过于细分的十九类生产企业和产品,简化 为乘用车类、货车类、客车类、专用车类、摩托车类、挂车类六个大的类别,并推行车辆产品系族管理;二是优化了准 入管理流程,一是减少准入申请要提交的材料。二是推行备案管理,对已经取得准入的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 等事项以及已经取得准入的车辆产品变更产品参数的,由原先的重新申请公告改为备案管理;三是建立了开放的检验检 测制度,明确具备相应法定资质,即可承担车辆产品准入管理的检验工作;四是建立了针对新业态发展需要的新制度; 五是建立了货车委托生产管理制度;六是完善了监督检查措施;七是明确了法律责任。
 
  中汽协:11月新能源汽车销售16.9万辆
 
  12月11日,中汽协发布2018年11月份汽车产销数据。
 
  11月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7.3万辆和16.9万辆,同比增长分别为36.9%和37.6%。产量方面,新能源乘用车产量 为14.2万辆,其中纯电动乘用车10.4万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3.8万辆;新能源商用车产量为3.2万辆,其中纯电动 商用车3.1万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产量为0。销售方面,新能源乘用车销量为14万辆,其中纯电动乘用车10.9万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3.1万辆;新能源商用车的销量为3万辆,其中纯电动商用车2.9万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 销量为0。
 
  工信部:“双积分平台”正式上线
 
  12月4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了《关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数据报送和提交2019年度积分预 报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自即日起,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平台 (以下简称“双积分平台”)数据报送模块正式上线,乘用车企业应当按照要求及时通过双积分平台报送相关“双积分 数据”,并提交2019年度的“双积分预报告”。
 
  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将会对乘用车企业相关双积分数据和报告进行审查和管理,并将审核结果上报装备工业司。
 
  海南:取消新能源汽车制造外资准入限制
 
  海南省政府12月10日举办《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2019年)》新闻发布会,标志海南省将进一步加快推进 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建设。
 
  行动计划紧密结合海南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对标世界银行2019年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提 出了一系列改善营商环境的创新、务实举措,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比如在开办企业方面,将扩大“证照分离”改革事项 ,加大对重点产业领域的开放,取消新能源汽车制造外资准入限制等。
 
  广州:仅四成受访者满意当前充电桩设施建设
 
  12月4日,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了《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消费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广州市发展新能 源汽车产业、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参考建议。《报告》调查内容主要围绕购车行为、使用状况、车辆评价、充 电设施建设及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评价五大方面进行。通过拦截访问和网络问卷调查形式,总共完成2247份调查问卷。
 
  在充电桩设施建设方面,受访者对广州市充电桩建设满意率为39.7%,不满率为22.1%,一般为38.2%。有47.0%的受访者 表示在广州找充电桩方便,24.6%的受访者认为不便,还有28.3%的受访者表示方便程度为一般。

  深圳:汽车限购松绑 首次区分混动、纯电
 
  12月5日,深圳市交委通过其微信号发布了粤B车牌指标调整细则。该细则细化了指标分类,将小汽车指标分为普通、混 动和纯电动三类,其中混动、纯电动小汽车的增量指标无额度限制,可直接申请。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个人名下只有一 辆小汽车时,还可以申请一辆纯电动小汽车指标。
 
  近年来,深圳一直在鼓励市民使用零排放的电动汽车,尤其是纯电动汽车。 自2014年年底,深圳实施汽车限购政策以 来,每年的车牌指标中有相当一部分向新能源汽车倾斜,不过电动车指标频遭冷遇。最近几年来,当地更是频频出台鼓 励使用电动汽车的政策。
 
  湖北襄阳:拟对本市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实施财政补助
 
  12月4日,湖北省襄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襄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 的通知(暂行)(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鼓励本市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该市汽车办根据相关文件起草了《 关于襄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文件,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襄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补助对象是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在襄阳市购 买、开具发票及车辆上牌的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包括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补助的产品为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 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申请补贴的车辆须接入襄阳市新能源汽车 监测平台且能够实现车辆监测数据实时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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