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应知的新能源车动态一览(10.9-10.16)
作者:赵志明/整理 发布于:2018-10-16 14:03:0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018年汽车产业蓝皮书发布 聚焦新能源汽车发展
10月10日,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和大众汽车集团(中国)联合编著的《2018年中国汽 车产业发展报告》(2018年汽车产业蓝皮书)在北京正式发布。
自2008年首次出版以来,三方已连续十一年联合推出中国汽车产业年度报告。2018年汽车产业蓝皮书继2012年之后,再度关 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以“新时代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为主题,对国内外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后补 贴时代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新思路与新举措、氢经济背景下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新机遇、新能源汽车与资源、能源、交 通和未来城市的融合发展等内容进行了全面分析和系统阐述。
2018新能源车采购百人会将在北京举行
10月18日,《政府采购信息报》将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2018新能源车采购百人会”。主办方将邀请政府采购及新能源 汽车产业专家对新能源车采购热点及政策进行解析,并根据2018年全国各地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的情况以及新能源汽车市场 表现,对2018政府采购新能源车推荐品牌进行评选并颁奖,欢迎业内人士关注并莅临指导。
国务院为新能源物流车发政策红利
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加 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的推广应用,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 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50%,重点区域达到80%。这无疑将为新能源物流车的发展带来重大利好。
自2018年以来,在国家及地方政策、各地政府、电商企业、物流企业的推动下,新能源物流车继续保持井喷式增长。数据显 示,预测到2020年全国电动物流车产量将达到20.6万辆,市场渗透率将达到21.9%。未来五年,国内电动物流车产销量的年 复合增速有望超50%,增量规模达百万辆。而2020年城市配送市场规模将超过2万亿元。
9月新能源汽车销售12.1万辆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数据显示,9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7万辆和12.1万辆,按年同期分别增长64.4%和54.8%。 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0万辆和9.4万辆,按年同期分别增长56.1%和47%;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万辆 和2.7万辆,按年同期分别增长104.3%和90%。
前九个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3.5万辆和72.1万辆,按年同期分别增长73%和81.1%。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55.5万辆和54.1万辆,按年同期分别增长58.9%和66.2%;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8万辆和18.1万辆,按年同期分 别增长138%和146.9%。
中国氢能源及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发布
10月11日发布的《中国氢能源及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研究报告》提到,我国是第一产氢大国,具有丰富的氢源基础;到2050年 氢在我国终端能源体系占比至少达10%,广泛应用于交通、化工原料、工业、建筑等领域,成为我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 分。
分领域看,交通领域是氢能和燃料电池初期应用的主要市场。中国氢能联盟理事长、国家能源集团总经理凌文介绍,未来氢 能将在小汽车、轨道交通、船舶、航天、物流系统、矿用车等领域广泛应用。以乘用车为例,到2030年,将发展100万辆燃 料电池车,在建加氢站1000座;到2050年,氢燃料电池车和发电均实现大规模应用。
北京邮政业加速绿色化 将投入8000辆新能源车
10月9日,来自北京邮件综合处理中心的消息,北京市邮政管理局今年重点建设绿色化物流,新能源车使用列为重点工作。 同时北京邮政业电子面单使用率超过95%。
目前北京全行业使用新能源车已达到2000辆。北京市邮政分公司已投放235辆新能源邮政车,覆盖了城六区、副中心和使馆 区、机场,替换了部分原有的投递汽油车。2018年,北京顺丰投入1234辆新能源货车取代柴油车辆。预计未来三年首都邮政 业将更新新能源车6000-8000辆。
安徽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来自安徽省能源局的消息,《关于加快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已于近日印发。该《通知》要求公共 机构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提供保障。
根据《通知》,各级公共机构要统筹考虑单位和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需求,坚持市场化原则,到2020年,在单位内部停车场 配建相应比例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10%。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积极探索内部停车场与充电设施在非 工作时间对外开放的错峰管理机制,挖掘单位充电设施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潜力。
成都要求新能源车企每月报送销售情况
近日,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报送成都市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的通知》,通知表示从 2018年10月起,成都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按照《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每月销售情况表》要求填写上月 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并于每月12日之前报送至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广应用促进会。
这意味着,成都市人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行为将会被记录,并进行公布。同时这些购买行为还会得到成都市政府的资金补贴 支持,按照成都市新能源补贴标准,在成都市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新车,按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给予市级配套补贴 ;除此之外,新能源汽车还会免除各种税费,享受0.5元/度的家用电费标准;同时,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 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在成都市是不限行的。
武汉:纯电动货车运营将获补贴
武汉市交委日前就《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在支持城乡配送与民生服务方面提及,对纯电动货车不少于100辆的企业,且单车年行驶里程达到2万 公里的,按每车每年3000元给予运营补贴,具有冷藏功能的,按每车每年4500元给予运营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 过100万元。
郑州:入市载货汽车鼓励纯电动
10月10日,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就进一步规 范入市载货汽车发布联合通告。
通告称,在郑州市登记注册的载货汽车,应当以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为单元统一外观标识。鼓励使用纯电动载货汽车从 事道路货物运输。使用纯电动厢式或纯电动封闭式载货汽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可不受有关交通管制措施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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