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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应知的新能源汽车动态(6.12-6.19)

作者:靳新娜/整理 发布于:2018-06-19 13:57: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1、三部委:确定22城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
 
  6月15日,交通部、公安部、商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城市申报、各省初选推荐和专家评审,并经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研究同意,确定天津、石家庄、邯郸、衡水、鄂尔多斯、苏州、厦门、青岛、许昌、安阳、襄阳、十堰、长沙、广州、深圳、成都、泸州、铜仁、兰州、银川、太原、大同等22个城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
 
  通知明确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围绕完善城市配送物流基础设施、推广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普及应用、优化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推广先进运输组织模式、推进信息互联共享、落实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等重点任务,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新举措、新经验,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国标委发布新能源汽车领域五项国标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关于批准发布《工业硼酸》等393项国家标准和7项国家标准外文版的公告,其中涉及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国标共五项。
 
  GB/T 36277-2018《电动汽车车载静止式直流电能表技术条件》、GB/T 36282-2018《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36278-2018《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配电网技术规范》、GB/T 36288-2018《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燃料电池堆安全要求》和GB/T 36363-2018《锂离子电池用聚烯烃隔膜》五项国标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
 
  3、工信部第309批新能源汽车公示
 
  6月15日,工信部对申报第309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简称“新车公告”)的车辆新产品进行了公示,公示期7天,截止到6月21日。
 
  据了解,申报309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113户企业的426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110户企业407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8户企业15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4户企业4个型号。
 
  此次申报的产品中,新能源乘用车58款,新能源客车188款,新能源专用车180款。
 
  4、广东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新政策
 
  为了强化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发展,6月14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快新能源汽车规模化生产,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强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说明。
 
  其中,《意见》明确提出了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行,全省新建住宅必须100%配备充电设施,支持互联网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等等。
 
  广东省此次《意见》的出台则具有颇为重要的示范性意义,在明确了国家对于新能源发展为重要路线的同时,也可以看出广东力争转变为新能源大省的决心。同时,广东省率先出台了新能源限牌限号的措施,也为之后全国其余各大省份做出了参考,未来新能源或将迎来重大的发展机遇。
 
  5、上海发布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管理细则
 
  6月12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正式印发《上海市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自2018年7月15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明确,在上海市从事分时租赁经营活动的车辆应当符合的条件:(一)9座及以下小微型纯电动载客汽车;(二)安装人脸识别装置;(三)安装符合规定标准的车载卫星定位和应急报警装置;(四)符合客运服务规范对车辆的其他要求。
 
  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当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有关规定,依法合规采集、存储、使用和保护承租人个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租赁服务所必需的范围。除配合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或者刑事侦查权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者泄露承租人个人信息。
 
  6、青海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项目获批实施
 
  西部地区首个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项目——失效锂离子电池多元素综合利用与循环利用项目获批在青海省实施。这是6月14日记者从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悉的。
 
  失效锂离子电池多元素综合利用与循环利用项目,是由青海快驴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实施的。该项目通过省经信委、科技厅、环保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质监局、能源局等部门联合编制的《青海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经国家工信部审核批准实施。此次,国家工信部审核批准实施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项目共有7个,西部地区仅此一项。
 
  7、江西发布新能源汽车奖励办法
 
  近日,江西省政府制定了《2018年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励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新能源乘用车按销售数量最高奖励3600万元,新能源客车按销售数量最高奖励1500万元,新能源专用车按销售数量最高奖励600万元。
 
  “三电”系统生产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完成配套的,年配套销售额超过(含)1.5亿元,奖励200万元;年配套销售额超过(含)5亿元,奖励500万元;奖励金额500万元封顶。
 
  8、深圳出台纯电动物流车运营补贴
 
  6月13日,深圳市新能源车辆应用推广中心在其官网上发布消息,新修订的《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其中,首次纳入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资助项目,这意味着深圳成为全国第一个出台电动物流车运营补贴的城市。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申请电动物流车运营补贴条件方面,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深圳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取得市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拥有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2013),取得市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不少于 300 辆,其中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不少于 100 辆;或拥有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冷藏车、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不少于 50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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